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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*** ******1 year agoTermination Rules

上班不到一个星期想辞职了

进了新工作,其实第一天就已经发现不适合了,很肯定自己做不久。原本在想能不能撑满整个probation,但是做多几天觉得自己身心不适,无法忍受了。想问可不可以直接辞职,隔天就不用来,需要赔偿的吗?通常HR是怎样想的,他们会觉得不适合的员工早走更好,还是我这样做几天就走很衰仔包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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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oyce Ng's avatar'
Joyce Ng1 year ago
根据劳动法的规定,员工在试用期内有权辞职,无需支付经济赔偿。因此,您可以选择直接辞职而无需赔偿。但是,为了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和建立良好的职业关系,建议您提前与雇主或人力资源部门沟通并说明辞职的原因。HR通常会尊重员工的选择并理解不适合的情况,他们更希望员工能够及早辞职而不是在试用期结束后再离职。因此,不必担心自己的决定会被视为不好的行为。只要您诚实地沟通和解释,说明自己的困惑和不适应,相信HR会尊重您的选择并提供适当的帮助和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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