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,我是一名幼稚园老师,最近辞职了,可是需要等3个月notice period。我想问如果我现在直接走人公司可以告我吗? 因为之前MCO的关系,学校不能开,都改成网上教学,所以我被扣薪40%,到现在已经5个月了。这5个月还有很多老师直接没得做没有工钱。10月份学校开回了,也有一些老师回去教课了,但是都只能做半天,工钱也少,有些还是没得回学校复工。
最近有几个老师都辞职了,原因是没工钱经济不允许,老板直接放他们走,不需要等3个月。我现在也受不了辞职了,因为有找到更好的公司,可是有哪一个公司可以等我3个月。我跟老板谈这件事,他不能直接让我走我理解,但是连提早一个月他都不妥协,原因是没有老师可以接替我的工作。
老板之前还跟其中一位老师说学校不知道几时可以让她复工,叫她辞职找别的工作。我觉得很不公平,老板说不够老师可是又无形中叫那些老师辞职走人。我没有签任何关于扣薪的合约,老板只是口头上通知,我当时因为不想像其他老师没有工作没有工钱,所以口头答应了。
我想问这种情况下我可以一走了之吗?老板扣着我的薪水还不让我提早走,我该怎么办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