月休4天,没有unpaid leave可以拿?
老板是中国人,老板娘是新加坡人,我们做的是外国客户。
老板娘发聘请贴的薪水是RM3300,第一天上班我有问是不是跟着Malaysia的公共假期,老板娘口头上说是。接下来老板亲自打给我说不想让他老婆插手他的生意,从现在起的工作制度是:
我的薪水现在变成RM3000,等offer letter出来才是RM3300(老板说10月会准备好),after confirmation后再涨薪。
月休四天,没有得拿unpaid leave(只能在这个月休息4天,超出的话需要用下个月的offday补上)
没有public holiday(老板说是RM2800是底薪,RM500是假日补贴所以一共给的薪水是RM3300,意思就是假日没有double pay)
我是sales service dept,工作9小时,没有commission。
请问如果我们员工有事情需要拿unpaid leave,但是公司不给是正常合法的制度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