怎么处理公司的指控
收到公司的一封信,信里指控我无故缺席,迟到,早退,放工没打指纹。无故缺席的2天,一天是mco期间,经理告诉我们大一天不用来的(verbal),一天是收到信的7天前拿的病假,有通知上司;迟到13次里,9次少于5分钟,都是1分钟,2分钟打的指纹卡,其余4次大塞车最迟22分钟。早退让我最无言,我们是跟着钟响才离开,办公室里的钟提早5分钟,收到信的当天才发现指纹打卡系统的钟时比原本的时间慢一分钟,和人事部说明是,他们还能理直气壮的告诉我办公室的钟适合指纹打卡的不一样,但是他们并没有调。工作一年都跟着的钟响,突然变成了早退的指控理由,而且都是早5分钟以内,一共19此,17此时跟寻钟响,2此到商场店铺开张准设置。放工没打指纹一共3次,1次是年初4,本来应在在家工作的我被经理吩咐回公司,由于公司习俗是只做半天,当然,作为新人,问了他的秘书后,我变和那个秘书一起回,指纹打卡放工更是习惯,而竟然没指控没打卡。另外2天也是到商场店铺设置。到商场做事要在他们的app打卡,但是由于1月才推出,期间mco,加上我不常离开办公室,变成了打卡报道忘了打卡离开,不然就是离开了再想起。明白是得app打卡,但是我去设置店铺很多人都看见的,而且就4次,虽说人事部或许不知道,但是我的直属上司是知道的,可他还是签了那张指控。真的很生气也委屈,明明是在工作,却被指控,更像公司有意挑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