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escind Offer Letter
收到了某某外资银行的Offer Letter, 涨薪幅度还挺高的,接洽的HR告知我在收到Offer Letter后就能向原本工作的那家银行提交Resignation Letter, 因为被要求在一个月后加入他们。Offer Letter里也有提到让我先自己赔钱给原本那家银行(Short Notice in Lieu),过后会赔给我。我照做了,辞职信交了,钱也赔了。过后某某外资银行告知我正在进行Background Check, 把我的case sub给了panel。等了一个多月后,告知我panel那里说我的background check有unfavourable finding, 被reject了,然后我就收到Rescind Offer Letter。但是我问那个接洽的HR是什么原因,具体什么资料有问题,Education 还是 Employment background, 他却只告诉我panel那里没有说。现在我不止自己赔了一笔钱,原本的铁饭碗也摔了。请问那家银行真的有权利这么做吗?我还有机会加入这家外资银行吗?我问了很多Senior,都说这种case很少会出现。请问我能怎么做,去了政府部门他们却说因为还没加入那家银行,所以帮不到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