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们能不能接受经常在周末/公共假期/AL加班?
大家好。本身在公司做了超过半年时间。在工作前期工作量还算适当,符合岗位的需求。Probation period是3个月,因为表现得好,所以也能够准时接到confirmation。进入第四个月时,同个部门唯一的同事辞职了,只剩下我一个人,上司原本说不需要担心,公司会找人代替。接下来,3个月过去了。公司还是没聘请新员工代替。我的工作负担也增加了双倍。前提是上司跟HR都没和我商量,能不能担当已离职的同事工作负担,而且交代任务的手段也很不妥当。有时候周末会被上司要求加班,有时侯在公共假期加班。当要求能不能补假时,本身也被上司拒绝,说公司不提供补假。就在最近因为有私人事,经过上司的认同请了2天AL, 上司也连续两天联系我,声明我就算请假了,也应该在请假是担当已离职同事的任务。我说明了我真的没办法在请假做到有所要求的任务之后,上司很不满,还把我和他的对话screenshot,再email给HOD 和HR。在请假回来之后,我就恢复了那个email,解释了事情,同时把离职信一起交上。同一天,HR说会发给我acceptance email,接受我离职。到了隔天,还是没收到,而且HR突然间问能不能通话联系我。等了一整天,还是没收到任何消息。到底是怎么回事呢?